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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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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安林 北京利记sbobet联合管理咨询公司董事长、管理学博士
我国国有企业的出路,如其说在于“私有化”,不如说在于“市场化”
2012年2月28日,在北京举行的一场记者会上,世界银行行长佐利克因前一天由世行联合中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布的名为《2030年的中国:建设现代、和谐、有创造力的高收入社会》的报告而遭遇一名独立学者的现场抗议。直接原因是此报告向中国提出了国有企业“私有化”的明确建议。抗议事件一时间闹得沸沸扬扬,尤其是在极其敏感的“两会”前夕的时点上,和极其令人不解的报告发布者上(世行和国务院研究机构)。于是,两会期间,“国进民退”的怨声不断,“国企私化”的呼声响起。“国有企业”俨然成为一时期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绊脚石”。
笔者根据多年对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追踪咨询与研究,坚持认为:“私有化”不应是中国国企改革当务之急的“首选项”。道理很简单:一些事关国有经济如何管理、如何体现、以及怎样发展的诸如体制机制性的、观念认识性的重大问题,还仍然没被国家和社会很好地解决。它们才是现时期最值得重点关注的选项。归纳起来至少有四点。
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亟待完善。虽然党的十六大确立了“统一所有,分级代表,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国务院及全国县级以上政府成立的国资委,但这一体制并没有涵盖国家所有领域的国有资产。尽管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提出要求:继续“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但时至今日,改革并未破题。如今,金融国资、文化国资、铁路国资、烟草国资、邮政国资等领域的国有企业,都面临着资产监管体制完善的问题。
二、国有私有民有认知亟待厘清。对于“国进民退”问题,现在社会上,上至政府官员、经济学家,下至一般学者、新闻媒介,并没有多上真正分得清何为“国有”、何为“民有”。但严格来说,“国有”是指 “公有”,与“非公”或“私有”对应,却非与“民有”对应。换言之,“国有”并不与“民有”对立。“民有”应该是一种“社会所有”。国有企业,通过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整体上市,为国内外股民所持有,旨在实现“民有”;私营企业,同样也在通过股改或上市,实现“民有”。可见,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私营企业,随着它们的成长壮大和发展,都必然会呈现出“国进民进”或“私进民进”的社会态势。
三、国企法人治理机制亟待健全。笔者一直认为:“市场化”才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必由之路。而要实现“市场化”,国有企业首先就必须要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机制,这也是当前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国务院国资委自2004年以来一直在为此而努力、试点与探索。可以预见,公司治理充分发挥作用之时,定是国有企业市场化、商业化运作之日。
四、国企功能地位作用亟待正视。我国《宪法》规定: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据此,作为国有经济主要成分的国有企业,国家不仅有做强做优的责任,更有做强做优的使命。失去“国有企业”这一核心、关键而又重要的抓手,国家不能控制国民经济命脉不说,最担忧的恐怕是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和我国社会主义性质将难以复保。
总之,当下事关国有企业改革甚或国有经济发展的选项,既多且重,既有刻不容缓的,也有富有挑战的。这些选题的解决,都是释放和解放国有企业活力的根本前提和保障。国有企业根本没到非要一“私”了之的地步。当然,国有企业决不能简单地被一“私(撕)”了之!笔者以为,我国国有企业的出路,如其说在于“私有化”,不如说在于“市场化”。市场化,既体现了国资体制完善的方向,又体现了国进民进的发展方向;既体现了现代企业诉求的方向,同样更体现了国有经济兴盛的方向。